各位教职工:
接淮南市税务局通知,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已经开始,请各位教职工于6月30日前通过“个人所得税”手机app进行汇算,具体操作流程与2019年度相同。
温馨提示:
1.职工核对2020年收入时,若发现其他单位发放的酬金不属实,可点击申诉按钮进行申诉;对于学校发放薪金,如觉异常请不要随意点击申诉,可先与学校财务处联系核实(部分职工会发现9-10月收入较之前增加较多,是因为将1-8月份其他收入<科研绩效、加班费等>汇总计入了9/10月份收入,但这部分个税因学校之前发放时已扣除,所以未重复从工资中扣除);
2.汇算申报前,请职工务必认真核对2020年度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是否填报正确,如:扣缴方式必须选择“扣缴义务人申报”,子女升学(比如高中升大学)不能将原有学习阶段信息删除只可新增等情况;
3.汇算申报时,职工可根据政策选择填写“其他免税收入”和“予以扣除的捐赠额”,但务必确认填报的内容符合政策规定,以免不诚信申报行为被税务信息系统记录。
特此通知。
财务处
2021年3月16日